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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是当前国际农业生态治理领域主流的政策工具之一,但对中国而言,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而粮豆轮作补贴政策更是在国家层面首次出台的耕地生态补偿。因此,对其展开研究不仅有助于完善粮豆轮作补贴政策本身,同时,对此后开展的耕地生态补偿亦能提供相应的借鉴和启示。鉴于此,本书利用2017年度、2018年度两轮对粮豆轮作补贴试点地区的大样本农户调研,从政府主导型生态补偿视角分析了粮豆轮作补贴政策补偿对象的规模导向与瞄准性;测算了不同积温带下农户粮豆轮作的受偿意愿,在此基础上研究粮豆轮作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差异化问题;关注社会网络(自主治理)对农户粮豆轮作决策的影响,旨在政府和市场之外探究“第三条道路”,通过政府补偿和自主治理的有机统合(多中心治理),提高粮豆轮作补贴这一政府主导型生态补偿项目生态服务的持续性。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规模大户进行粮豆轮作提供生态服务的潜力并没有明显高于小农户;并且研究发现小农户自发轮作的概率更低,对补贴政策存在强烈的需求。因此,粮豆轮作补贴的规模导向容易造成补贴对象错位,降低政策的边际效应。由此推断:规模标准没有实现粮豆轮作补贴政策补偿对象的瞄准性。第二,条件价值法测算结果显示:第一到第五积温带农户粮豆轮作的受偿意愿分别为84.03元、72.28元、66.26元、73.30元和52.37元,考虑到受偿意愿是农户进行粮豆轮作可接受的补偿金额,当前150元/亩的补偿标准存在对农户的过度补偿。同时,无论是通过方差分析还是Tobit模型,都一致发现不同积温带下农户粮豆轮作的受偿意愿存在显著差异。因而,针对不同积温带还需要考虑制定差异化的补偿标准。第三,亲缘社会网络显著促进农户采纳粮豆轮作技术,并有助于农户将轮作意愿落实为轮作行为。表明社会网络这一自主治理方式与粮豆轮作补贴一样,能够激励农户采纳粮豆轮作技术。因此,统合政府补偿和社会网络两种激励机制(多中心治理),不仅能够提高农户采纳粮豆轮作技术的额外性,同时在粮豆轮作补贴项目结束之后,社会网络还能够作为一种替代机制,激励农户继续采纳粮豆轮作技术,进而提高粮豆轮作补贴这一政府主导型生态补偿项目生态服务的持续性。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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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ISBN | 9787521870398 |
条码 | 9787521870398 |
编者 | 陈海江,司伟 著 |
译者 | |
出版年月 | 2025-09-01 00:00:00.0 |
开本 | 其他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
字数 | |
版次 | 1 |
印次 | |
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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